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研究成果>科研成果

AGFEP杨锦涛等在国际顶刊Food Policy发文探讨基于环境外部性理论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发布日期:2025-04-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全球食物经济与政策研究院

文章信息

全球食物经济与政策研究院(AGFEP)兴农青年学者杨锦涛(第一作者)、夏芳教授、魏翰林讲师、樊胜根教授(通讯作者)Food Policy上发表论文,题为《Internalizing the external costs to achieve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Goals: A Case study of rice production in China》。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高秉博教授为合作者。 


文章内容

文章探讨了通过内部化环境外部成本的方式,实施省际横向利益补偿的理论框架。

  • 农业生产的环境外部成本为何必须内部化?

农业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也伴随着温室气体排放、化肥农药残留、水土资源过度利用等负面外部性。这些环境外部成本未被计入市场价格,导致环境负担被“隐形”转嫁,进而威胁农业的长期可持续性。因此,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同,迫切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将这些外部成本内部化。

  • 中国为何需要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

主产区“为国种粮”,却常常面临较大的环境压力和较低的经济回报,而主销区则间接“转嫁”了生产压力。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与公平分担外部成本,建立科学、公平且可执行的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已经成为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和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 本研究做了什么?

本研究基于全国稻米流通样本,构建了中国省际稻米流通矩阵,首次量化了稻米流动中嵌入的环境外部成本。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生产-消费省份之间的外部成本共担机制,明确了补偿金额和责任主体。研究为中国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提供了量化基础,也为全球构建跨区域绿色发展机制提供了中国方案。


学术贡献

拓展了外部性内部化的理论框架:本研究构建了一个量化省际粮食流通中嵌入的环境外部成本的分析框架,深化了关于农业外部性内部化的理论认识。不同于传统研究只关注生产端的环境影响,本研究将环境影响与粮食的跨区域流通紧密结合,明确了外部成本在生产地和消费地之间的分担关系,丰富了农业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及区域经济学理论。

填补了跨区域生态补偿研究的空白:以往的生态补偿研究通常以政府为主导,较少明确跨区域的补偿主体和受益主体。本文首次系统地量化了各省区在粮食贸易中的环境成本贡献和责任,拓展了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边界,为跨区域利益协调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实践意义

推动农业可持续转型通过内部化农业生产的环境外部成本,本研究的成果有助于建立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鼓励农户和地方政府主动改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以及温室气体排放。这样可以推动粮食主产区向环境友好型和低碳农业转型,实现长期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本研究提出的跨省区外部成本分担机制,清晰地定义了粮食消费省份和生产省份在环境成本上的责任分担,为中国实施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提供了量化的且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参考方案。这将有助于政府精准制定生态补偿标准,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减轻中央政府财政负担:通过明确各省区作为补偿责任主体和受偿主体,本研究提出的机制能有效降低对中央政府财政的依赖,促进区域间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提升补偿政策的财政可持续性,避免以往中央政府单方补贴模式造成的财政压力。


主要发现

1. 稻谷省际流通外部成本内部化框架

内嵌于稻谷省际流通中的外部成本

6. 各省份对外部成本的分担金额

研究得到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融合多源数据的水稻产销区省际横向补偿标准研究-生态补偿视角,24YJCZH374),国社科重大(22&ZD085),国自科国际合作项目(72061147002),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GZC20233022)、博士后面上项目(2024M763573)的资助。

引用格式:Yang, J., Gao, B., Xia, F., Wei, H., Fan, S., 2025. Internalizing the external costs to achieve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Goals: A Case study of rice production in China. Food Policy 132, 102857. https://doi.org/10.1016/j.foodpol.2025.102857.